第十二章 卖野猪(求推荐票了!)-《重回九四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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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…
丫头不习惯和陌生人一起吃,所以郭去给她盛了大半碗肉后,她端起碗,一个人在角落里,坐在她专属的小凳子上,快速的吃着。
吃完一碗后,她什么话也不说,就看着郭去,那双眼睛像是在说:我还要吃~
郭去又给丫头盛了小半碗,丫头见只有这么少,眼睛顿时就是一红,嘴巴当场就瘪起来了,眼泪已经快要冲出眼皮了。
眼看着她又要哭,郭去急忙安慰道:“只吃这些,吃多了会坏肚子。听话,我再给你盛一大碗装起来,明天再吃,行不?”
说完郭去就另外拿了一个大海碗,给她装了一碗,然后放在碗柜里,丫头见此,脸上才好看了不少,乖乖的开始吃她手上的野猪肉。
倒不是丫头贪吃,而是家里一年也吃不上几顿肉,上次吃的獾猪肉,在味道上那是怎么也比不上野猪肉的,因为实在好吃,所以丫头才会如此。
只不过,这头野猪,也就只能吃这么一点,其它的都要拿去卖了,因为钱于家里来说非常重要。
如今家里为了丫头能吃好,已不再在米里掺玉米面了。
这也就意味着,原本可以吃一年的粮食,只够吃半年,而且如今爷孙三人穿的还是补疤衣服,补疤裤子,就算卖了两头獾猪的肉,可是却没舍得买新衣服。
有句老话是这样说的:新三年,旧三年,缝缝补补又三年。
可郭去和小菁丫头,从出生以来,就没有穿过新衣服,全都是别人穿烂了不要的,老爷子捡回来,让郭去他大伯娘缝好了,再给两人穿。
这么说吧,九四年的农村,很多人根本就没有经济来源,就连吃饭也靠的是自家田里的稻谷,以及地里的土豆,红薯和玉米之类的。
原本田里的稻谷,本来就不够吃,还要去交公粮,那就更少了,所以说建国以来,一直到两千年之前,农民是最苦的,因为农民种的粮食,都拿去养工人了,此事不提也罢。
一顿饭吃到了一点钟,吃完后,老爷子连碗都来不及洗,给郭去大伯家割了五斤肉,然后叫上长江和郭去大伯,一行人把野猪肉背上街。
见到郭去和他爷爷,在街上聊天的妇女们,眼睛瞬间就亮了起来,这几天只要看见两人,那就意味着有野物吃,而家里的男人又很喜欢吃野物……
一开始人不多,半个小时内,也就五六人买野猪肉,但这时代的特色,妇女们都喜欢摆龙门阵,遇上个熟人就要交谈半天,然后知道郭去家又在卖野物,而且这次是野猪肉后,很多人都跑来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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