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章 争锋-《我在乡村苟到成神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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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真会玩!

    “怕了?不敢了?玩不起的小垃圾,为达目的,骗我哥们感情,还不愿牺牲色相,实在可恶!”沈鹿雅怒声道。

    “我才不是小垃圾!还有,我不了解他,难道你就了解他?”陆小月很不服气。

    “我对沈天了如指掌!不信试试?”沈鹿雅道。

    “怎么试?”陆小月道。

    “很简单,你既然都和沈天同居了,那我问你,他左边屁股上,有没有一块形状像树叶的黑色胎记?”沈鹿雅突然说道。

    这个问题,不仅打了陆小月一个措手不及,就连趴在桌上装醉的沈天,都被整懵逼了。

    “有,或者没有,马上回答我!”沈鹿雅逼视着陆小月。

    “没......有吧。”陆小月真不知道有没有。

    “有还是没有!”沈鹿雅咄咄逼人。

    “有!”

    有或者没有,二选一,陆小月选择了有。

    “哈哈,你错了!”沈鹿雅露出胜利者的微笑。

    “我......我说的是没有。”陆小月开始耍赖。

    “没有什么?”沈鹿雅道。

    “没有胎记!他屁股上根本没有胎记!”陆小月道。

    沈鹿雅笑的像一个逮住了狐狸的狡猾猎人。

    “你又错了!”

    沈鹿雅道。

    “他屁股上有胎记,不过不是在左半边,而是在右半边。不是黑色树叶形状,而是红色的蜘蛛!”

    沈鹿雅说完,见陆小月将信将疑的神色,冷哼一声,继续说道:“不信?那好,我们现在就脱了沈天的裤子,看我有没有撒谎!”

    卧嘞个曹操他七舅姥爷!

    沈天已经在考虑,要不要画个圈圈诅咒,让沈鹿雅昏睡三天三夜了。

    “不用了!算你赢了,你更了解他,行了吧!”

    陆小月忙制止了想要起身,扒沈天裤子的沈鹿雅。

    “总之,记住我刚才说过的话,你要是敢伤害沈天,就算跑到天涯海角,我也会找到你,将你碎尸万段!”沈鹿雅说道。

    看得出来,她不是在恐吓,而是真的说得出做得到。

    说完,沈鹿雅起身离去。

    没过多久,沈鹿雅出现在了村外,站在那一株结有三色果灵树前面。

    “没想到,沈家沟真成了风水宝地,居然结出了三色灵果!”

    沈鹿雅正要采摘,手突然顿住了。

    因为,她看到了三枚灵果的缝隙里,居然又有一枚粉色的小果,虽还很小,假以时日,必定能长成和花寡妇......另外三枚一样大!

    不是三色灵果,而是四色灵果!!!

    必须让粉色灵果长大,再行采摘,灵力功效,是三色灵果的十倍!

    沈鹿雅戴着印有‘黑桃a’手套,准备采摘灵果的手,小心翼翼缩了回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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