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三章 爱惜才华-《同住人是小说家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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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一万字,大半天时间改完了,这速度无法评价,因为不知道小说的内容,林然只能在效率上夸奖晴朗,后者却一点没有高兴的样子。

    “接下来,才是噩梦的开始。”

    “噩梦?不是好的开始吗?”

    “不不不,接下来是噩梦,彻头彻尾的噩梦,几乎要毁灭我写作梦想的噩梦。”

    晴朗说完,林然耳边传来咕噜噜的一记怪叫声,晴朗突然低下头,脸颊绯红,一手捂着肚子,林然很快明白,刚才的怪声是从哪里发出的。

    “你饿了?没吃饭吗?”

    “吃过午饭。”

    “午饭?现在是凌晨一点,至少应该吃过晚饭才对。”

    “我就吃了午饭,本来是打工结束可以吃饭的,就是差不多现在这个时候,店里有免费的饭团可以吃,还可以吃到烤串,嘿嘿,我昨天还吃到了一个焗螃蟹盖,超级好吃,但是提前出来就什么都吃不到了,我也是因为这家店的食物比较对胃口才选择在这里工作的,而且可以不耽误白天学习和写作。”

    “我去给你买吃的吧,要吃什么?”

    看不下去的林然走到冷鲜区前,四层货架最上层只剩下两只海苔饭团,分别是肉松沙拉和金枪鱼口味的,便利店的餐食大同小异,饭团的口味也相差无几,肉松和金枪鱼都是可接受的口味,林然选了肉松沙拉味的,二层是三明治,黑椒鸡排三明治、培根鸡蛋三明治、龙虾沙拉三明治,除了最后一个口味有些黑暗料理风,其余两个也不错,林然选了一个拿在手中,底层有加热饭,咖喱猪排和茄汁牛肉,都是罗森卖了十几年的食物,任何时候吃都差不多的味道,有时候几天不吃还会想念,总之就是怎么选都不会错。

    至于为什么半夜不在家还要给一个陌生女孩子买食物,这样的问题林然也不再去想了。

    既来之则安之的个性大概也是天生的吧。

    “这些够不够?”

    “够了,如果可以的话,能不能加一个这个。”

    女孩手上捧着一个透明紫色包装的食物,看起来圆圆的,经常逛便利店的林然竟然对这个食物毫无印象。

    “这是什么啊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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